下踩在干净得能够反光的地砖上,清脆、响亮。
她像一道最精致的菜肴,被李纳德端上最顶层的餐桌,供最尊贵的客人享用。
农乌泽看到他的时候微微惊讶,只是被她用微笑掩饰的很好,而他低头擦着一只精致的欧米茄表。
也不知道是看见她了故意装没看见,还是看见了但并不想理她。
又或者是因为就这么突然地碰上了,所以,他有点没面子。
李纳德回头低声嘱咐她:“这是主人的贵客,喊迟先生就好。”
顿了顿,李纳德的声音更低了一点,几乎是用听不到的气音补了一句:“先喊迟先生,再喊小威尔逊先生。”
农乌泽声音清脆,如同一只声音婉转的百灵鸟:“迟先生好,小威尔逊先生好,我是这一次乐队的小提琴手之一,农乌泽,你们也可以喊我Ashley。”
“你好,农小姐。”仿佛是听到了她的声音,迟将麦才抬起了头,意味深长地笑了笑,“名字很特别。”
这么答的意思,就是想装作不认识了呗。
果然啊,有钱人还是要一些面子的。
哪怕是浪荡子,也不太乐意被同为富豪的朋友看出自己和一个没钱的尤物有牵扯。
毕竟没人会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是清白的,只会觉得怎么想都满是香艳旖旎的故事。
接着就是最可怕的事情,他们会根据对她的印象,来审判自己朋友的眼光好坏。
农乌泽遗憾地回以微笑:“很多人都这么说。”
她大胆打量着迟将麦,他的侧脸很好看,很立体的那种深邃,眼睛更深邃,如同能将人卷进去的深渊一般。
真是神秘啊,太让人有探究欲了,要是被叶莲娜看到了,说不定,他就会成为她志在必得的猎物。
想想就有趣。
只是他应该不会被任何人得到。
他像咸湿海风里抓不到的春日,像远海的地平线上摸不到的晨曦,是午夜梦里的歌舞升平,更是甲班上一眼万年的海雾。
只是,现在由不得你装作不认识。
农乌泽笑着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