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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第一二三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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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着自己最近的心情很亢奋,沈朝听提出先前和韩暮生提过的计划。

“真的要那么久都不见面吗……”韩暮生抱着他,依依不舍,“好多天呢……”

沈朝听补充:“偶遇也不可以。”

韩暮生仰头看他,眼神看起来可怜兮兮的:“十天?”

沈朝听本来想移开双眼,最后还是和他对视上。他说:“嗯,就十天。”

韩暮生心里计划着第十天一到他就去找沈朝听。他当然能弄到沈朝听的地址,只是在沈朝听明确表达拒绝的时候,他都会选择尊重沈朝听的意愿。

到时候应该带一束花去迎接他,韩暮生想。带什么花呢?他总想把一切有美好寓意的花都给沈朝听。向日葵可以吗?一个人的幽居结束,心灵的洗礼结束,一束灿烂的向日葵能否把他带回这个世界呢?

沈朝听把他的沉默解读成不舍,于是伸出手,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:“我不会耽误时间的。”

韩暮生很会享受福利:“QAQ……”

沈朝听的第一天开启在当地时间午夜十二点。

这是他们说好的;实际上要从头一天晚上九点开始。韩暮生还因为多出来的三小时亲了他半天。想到这件事,沈朝听脸上不免有些无奈。

他找的住所偏向古韵古香,不知道这个地方为什么会有这种建筑,沈朝听也不关心,他没这个心思去探索他在意的人之外的事情。

他还没有买手机,正好也想断一断对网络的依赖,因此购入了一些书籍,准备等时间结束都捐出去。

在阶前为檐下的吊兰浇了水,看水雾喷洒,因漏水而在喷壶底部汇聚水滴,一点一点滴下去,沈朝听突然想起之前的幻觉。

不过好在都是过去式了,他微笑着。药还够吃三天的,但他觉得自己应该会给自己惊喜,比如出乎意料的好转,人总是在给自己创造惊喜的。

步履轻快地推开书房门,桌案上覆盖一层薄灰。他先前没让房主人太过收拾,只让他们把卧室弄干净,便于睡觉。

沈朝听打量了会儿,在杂物间门后找到了闲置的水桶和抹布,在后院里接的水龙头里接了半桶水,摇摇晃晃地拎进书房。

清癯的指节骨骼形状清晰,淡蓝色的血管在手背上鼓起一条条大树根系的脉络。沈朝听早已习以为常,他伸手摸了摸柔软的凸起,动作轻柔,像抚摸一阵风。把凸起按压下去,即使它很快恢复,沈朝听也就不再管,把抹布放在水中浸湿透,然后拧干,去擦桌椅。

主人家搬离这里不久,灰不太厚,但几下下来,也让洁白的湿布变黑。放到水里,水也迅速染黑了,清清的颜色不再。沈朝听瞧着新奇,手指在其中游鱼一样穿梭。

玩够了,他才再去擦拭。好半天才把这段时间会用到的房间全部理了个遍,书和锅碗瓢盆牙杯沐浴露之类的生活用具还在外面堆着。他把书一本本垒上去,最前面的是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,往后还有许多,看过的没看过的,甚至连《红楼梦》也买了英译本。

“可惜最后也不一定能看到你。”沈朝听抚摸着书脊,眼神眷恋。

他想到小时候的一则趣事。爷爷留下的书籍里少有淫词艳曲,但曾经孩童跑进去认为“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”而放置的闲书,却也都归纳为他的书了。

沈朝听好奇在家中寻找读物的时候,发现了这些。

奶奶不爱看书,于是只把它们收归一处,留作怀念。只有沈朝听会遇到它们。沈朝听每每看那些艳丽辞藻,心里都有种背着大人做坏事的感觉。

其实他不知道那是坏还是正常,他没有真正意义上接触过健康教育,也因此,他的性启蒙也在无知无觉中早已学习透彻。不知道韩暮生要是知道这点,会不会觉得惊讶?他含笑想。的确会吧,毕竟自己看上去应该不像……沈朝听嘴角的笑意淡了。谁在第一眼都不能完全决定另一个人的任何属性,虽然说相由心生,心却不一定是相。就和他一样。他起身,动作间带起袋子的滚落,一声重响砸在地上,他望过去,是一个黑色封皮的本子。

本子?沈朝听有些疑惑:自己什么时候采购了本子?而它的确就在这里,他看着本子的侧脊,默然想,或许是将它认作了某本花哨的书籍。

打开看看,里面就是普通记事本的样子。沈朝听暂且把它放在书桌上,准备出门。

这户人家的主人订了报纸,每天这个时候早该送到门口的邮箱了。他不爱读报,但多了解一些,并没什么大不了。沈朝听推开门,映入眼帘的不是门口那条大道,而是一朵花。

他一怔。

他想起先前韩暮生说的“山人自有妙计”,原来是这种“妙计”法。可是在外面,陌生的地方,伪装成狂热的追求者,谁会像他一样喜爱他呢?沈朝听还是能一眼就认出来这是韩暮生的作为,韩暮生也能猜到沈朝听还是会认出他。沈朝听弯腰拿起花瓶,把报纸取出来,转身回了屋子。

报纸就当做睡前读物吧,他还要出去一趟。沈朝听先前看到一家穿孔店,就在附近,华人开的。他想,既然情感上已经做出改变,是否也要在身体上展现相应的变动?比如摆脱某种古老的束缚,源自本来以为永远无法逃离的。他下意识不去深想为什么打几个洞就是突破,明明他可以有更多选择,比如做某件和自己原本想要做的截然相反的事。他一如发现自己有好转迹象时面对过去心情侵扰那么安慰自己:这算是一种纪念,也可以把它当作惊喜。

而且,终于能够戴亮闪闪的配饰了,他是否可以捡起曾经的想法?

他不知道。总之,他决意去在自己身上打几个洞。

“那么,你的意思是在耳垂、耳舟和左手中指打孔,对吗?”

沈朝听点点头:“麻烦了。”

他看了看,最终挑到这三个地方。他没选最痛的地方,私心里觉得不需要受到惩罚。如果不是因为纯装饰性太强,他其实还想弄几个例图上的摆拍图案。他对这些怀有很强的好奇心,好在他还能够保持理智,听劝。

店内布置古朴,媒体设施也是收音机。他一边接受命运的穿孔一边为避免害怕抽神去听:

“当地时间上午八点四十三分,警方已介入调查安格斯雪山奇怪的雪崩事件。据目击者所言,系一对游客不听导游劝告,在雪山坡度较缓地带大喊大叫,后续内容本台记者会详细追踪报道……”

啪。

收音机被关了,关它的那个人抱怨:“一天天的哪有这么多事情要讲,你也是,不要老追着民俗传说听,我都能猜到这家媒体要说什么,不就是触怒山神吗?你难道真觉得有神?”来人一边说话一遍往里走,“怎么不在?里面接待客人呢?叶栩……”他拉开遮挡的帘子,被目光直直看过去的、脸色惨白的沈朝听吓一跳:“哎呦,真有人啊。”

穿孔师叶栩头也不抬:“没事做就滚。”

来人嬉皮笑脸的:“别这么凶嘛,把客人都吓到了。”

沈朝听本来还在打量他风尘仆仆的样子,一时被提及,情不自禁问:“请问,安格斯雪山的传说是什么?”

来人表情一垮:“完,我就知道能挑到你的店的人也不是什么正常人。”

沈朝听不知道怎么做,笑笑。

但这个人还是很热心地跟沈朝听解释:“本地一个流传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传说,在很久以前,一个人类被天上的酒神看上了,他本来宁死不屈的,后来经过一系列不合理的发展,又和酒神好上了。但酒神风流成性,在他准备和酒神好的时候找了别人,他就很嫉恨那个被酒神看上的第二个人。所以他自请天地,以身化作阻碍风雪换这里一片春意的雪山,但只有一个条件,要酒神日日不得脱离他的束缚,所以才形成安格斯雪山上永不结冰的瀑布,那是酒神的酒杯,一刻不停地为安格斯奉献自己。”

沈朝听若有所思。

叶栩突然道:“好了。”他把沈朝听先前给自己挑的耳钉给他戴好,“记得按时清理。”

“麻烦了,谢谢。”沈朝听说。他意识到这两人会有很多话要说,于是也不在这里逗留,径直就出去。

时间已经是傍晚,他这一天在家务上使用了许多时间。好在成果还是喜人的,站在茂盛的蓝花楹树下,他想,原来这种树在这里随处可见。开到繁盛的紫色,像一场梦。他又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些有趣的话,什么“紫色是高贵……”之类的。沈朝听抿嘴笑起来。

最基础的银饰,回国就可以换别的了。沈朝听不喜欢太夸张的装饰品,他还惦记着之前加入购物车的那款耳夹。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,被束缚?解放?总之,新的感情在他心里荡漾。他的脚步很轻盈,不哼歌也能看出他心情很好。耳钉让他看上去闪闪发光,也许是这里天气太好的缘故,即使已经是傍晚。

回到暂居的地方,韩暮生送来的花颜色依旧娇艳,并没有因为离开花店而黯然神伤。沈朝听先去冲了个澡,然后吃外面买来的三明治。今天他没有暴食,又是好转的一个迹象。他愉快地想。

捂着吃饱了但还会咕咕叫的肚子,沈朝听无暇去想这是什么原因。他疲倦地躺在床上,翻身导致耳垂在枕头上摩挲,提醒他今天的新变化。

困……他想。

还要吃药。他又想起来。

都忘记了。他从床上爬起来,顺着凉水把药咽下去。药不多了,还能撑两天。韩暮生现在在做什么?但肯定没有睡觉,他不会睡那么早。希望他今晚有个好梦,如果可以更喜欢他一点就好了。算了,还是不要了。

报纸就在床头,但应该是要变成晨起读物了。他这样心安理得地想着,渐渐睡着了。

沈朝听梦到一个奇怪的场景,他站在山脚,面前的山坡坡度很缓。松软的土壤,没有什么花。他现在要和韩暮生一起上去。

梦境里的速度和进程都很快,眨眼的工夫就走过了干燥的土地,水坑一个接一个。他们似乎不担心鞋底粘上泥土,不过本来也不用担心。天气很好,天空是非常淡的蓝色,云也细细蒙蒙的。阳光不热,暖乎乎的。

他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尽头,他们想要跨过这座山,前往另一个地点。但是前路全是冰雪,凛冽的寒风尽在一座山上展示边界。那一半的世界染着雾气,让人一闻就觉得对面有一个湖泊,或者会出现很多水。路还有很远,即使他们走过去,路上也会因为寒冷退却。

那就只能离开了,沿着原路返回。高高矮矮的野草在山坡随风摇摆,干枯的样子看起来可怜还可恨。

沈朝听惊醒,是凌晨两点三十二。他没有太固定的作息,见此也不再睡。夜里的温度也偏向暖,但他还是窝在床上,只是打开了报纸。

“雪山遇险……”他看过去。这张报纸有一块小小的版面介绍了那个地方。一座温暖方向开满杜鹃花的山,为这块土地带来不被风雪侵扰的安宁。他想起自己做的梦,又觉得没有必要,是大惊小怪了。沈朝听笑了下,穿上衣服去洗漱,然后去书房。

在去书房的那条路上有昨天浇灌过的植物。在夜色里,沈朝听蹲下身去看它的长势。绿色叶子在夜间也变得安宁,花苞含苞待放。他计划着早上六点多再来浇水,先浅浅浇一些,傍晚再浇。

打开书房的台灯,一室平静。那个笔记本还在桌子上躺着,沈朝听把它放远,从书架里取出一本书。

但他其实完全集中不了注意力。第一面,半小时内他就快速扫了五遍,脑子里什么都没进入。他很亢奋,在这种时候超出寻常。他起身,突然想在这附近走走。

推开门,却发现和昨天一模一样的地方,又出现一朵不同的花。

所以是午夜十二点更新的吗?他这么晚还没睡?沈朝听有些忧心。他走回去,从笔记本里撕了张纸写字,找到重物压着,确保颜色不会与别的融为一体,也不会飘走,安心地溜溜达达地离开了。

他没什么地方可去,走着走着,又走到昨天去的那家穿孔店。店里面还亮着灯,但没有人。沈朝听踌躇片刻,走了进去。

就说来挑耳钉的。他想。也没人说不让半夜来挑耳钉。

他打量着白天没好意思多看的室内装修。不知道是个人审美还是群体审美,非常非主流,暗色调让室内显得很逼仄,绒布则让人感到一种沉重感。耳钉在昏暗的光下根本看不清,其实柜台里有专门的展灯,但没人来的时候店长不会打开。

“你还要看多久?”

沈朝听循声看过去,是叶栩。叶栩看上去脸色冷冰冰的,沈朝听略有些拘谨:“抱歉……”

叶栩皱了下眉。

另一个人冒出来,是昨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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