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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章 第四十九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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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还小呢,再过一年半载,便有冰人登门啦。”

于欢前儿个才感慨一回自己竟然已经二十五了,转头便被人笑着说小。

她反应了下,才想起自己如今官方年龄是十六岁。哦不,已经过年了,她现在是十七了。

“于兄弟家中虽无长辈操持,却也把日子过的有模有样。再加上你这长相,好好干两年,定要被踏破门槛。”酒桌对面的仁兄挤眉弄眼的说完,给她一个哥俩好的笑。

于欢这会儿正在村中一家喜宴上。

一桌子坐的大多是陌生的年轻人。

恒朝没有红盖头,也没有新娘不能见人那些乱七八糟的习俗。

小两口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拜过天地,便大大方方出来喝酒吃菜,挨桌给宾客们敬酒了。

敬到于欢她们这桌,一桌子年轻人都笑嘻嘻的喝了,又是一番对新人的祝福。

酒酣耳热,同桌的年轻人便热络的聊了起来。

因是喜宴,话题难免偏向婚嫁之事,这才有了前头那番言论。

同桌那位仁兄说的也是本地比较主流的想法了。

时人都讲究一个家口兴旺,于欢这样的,那就是“三弊五缺”中的“孤”,讲究人家是不乐意将女儿嫁给这种人的。

但在村里人眼中,于欢的确是个能干的,且卖相也相当过的去——村里不少小女儿看见她都要偷偷脸红呢。

是以,这人这么说,其实是在恭维于欢。

这话于欢实在不知该怎么接,只好保持微笑。

年轻男子聚在一起,总爱聊些女人的话题。

于欢听了难免尴尬,只埋头吃饭,心想早知如此,今日便不来了。

…………

春二月,宜嫁娶。

趁着冰雪未融、家中琐事不多,村中好几户人家都在忙着娶妻嫁女。

新荒村原是好几个村合并而成,还没来得及通婚,这回便大多是内部消化。

村民们也愿意女儿嫁在眼皮底下,有事也好照应。

只有一家的小女儿嫁去了隔壁北山村,对面亦有两家女儿嫁了过来。

北山村乃是坐地户,在本地积累颇丰。

新荒村虽是新村,如今看来也是欣欣向荣。

两村相隔不远,如此嫁娶,两边都很满意。

村里人办酒大多是简单备几个菜,叫上亲朋好友热闹一下。

客人们上门,最多只带些有诚意的小礼物聊表心意,并没有收礼金的习俗。

红姑在村里是出名的手艺好,此次便被主人家请来张罗喜宴

于欢和小石头作为“拖油瓶”,也跟来蹭饭了。

于欢还没见过古代的婚礼,对此很感兴趣。

她不好意思“白吃”,上门还带了两条腊肠。

这已经算是不错的贺礼了,主人家很高兴,想着同为年轻人更有话题,便把于欢甥舅俩安排在了这一桌。

于欢虽然不是什么社恐,面对着一桌子陌生人,难免有些拘谨。

幸好没一会儿主人家又把小林哥领了过来。

两人低声聊了几句,于欢这才放松下来。

酒宴热络起来之后,大家放开了聊天。

于欢才知道,村里年前竟来了不少次冰人。

冰人便是媒人。相传起源于西晋令孤策的一个梦:他梦见自己隔着冰面与冰下之人交流。

解梦的说这梦寓意阴阳沟通,言他可以做媒。

原话是这样说的:“为阳语阴,媒介事也。君当为人作媒,冰泮而婚成”。

冰人之名由此而来。

冰人也分官媒和私媒。其中官媒权利极大。

前朝官媒甚至能越过父母直接匹配男女。

不止未婚男女,孀居的寡妇若是不满三十也要再嫁,否则便是触犯法律。

到了年龄不出嫁的女子家中也要获罪,家中父母皆授鞭刑,还要有牢狱之灾。

男子倒是没这个限制——古人三妻四妾的,有些乡下习惯溺婴,更是男多女少。

便是逼死他们,好多人也照样娶不到老婆。

据说前朝曾有官媒将一地年轻女儿全部嫁去南边配给边军,在当地引起了暴动。

官府被冲,本地官员和冰人死伤大半。

朝廷派兵镇压,百姓又死了一地。

影响十分恶劣,前朝皇帝这才改了规矩:冰人不再掌有配人的权利,且“只”对十八岁以上的未嫁女争收重税,女子一家的税率直接上涨五倍。

寡妇若膝下有子,若自己不愿,也可不嫁。

到了恒朝,基本延续了这一策略。

太祖为表仁慈,又适当放宽了些:女二十岁不嫁收税,全家税收加多一倍。

寡妇若想“守节”,则不管有无子女,都予以准许。

虽然税收大幅减少,显然仍不是普通人家能遭的起的。

大多数普通人家,女儿刚过十四、五岁便已开始相看了。

男子虽然宽松些,但一般过了十七也要相看起来,免得好女子都被手快的抢走了。

当即便有人提起墨春。

墨春作为狩猎队“唯二”的女性,不管她愿意与否,在村里一直很受瞩目。

据说墨春也被冰人询问过。

墨春正值二八年华,花儿朵儿一样的年纪,模样虽一般,也是个周正女子。

最重要的一点是——她能挣钱。

虽然旁人都不知道于欢她们到底能挣多少,单是狩猎队家中常有肉吃,便足够村人羡慕了。

墨春态度坚决表示不会再嫁,那冰人倒也没有强求,也算尊重了。

席上众人都说墨春:“赶上了好时候,想不嫁也可不嫁的。”

…………

说到这里,又有人八卦,年前北山村有个姑娘不肯嫁人,被父母硬压着上了轿子。

那家男人好酒,喝醉就爱打两下老婆。

男人是个独苗,家中父母宠的很,新妇被打只做不见。

娘家父母性子懦弱,也不肯给她出头。

姑娘想不开,一把火烧了全家。

彼时刚好是过年,全家都喝了点酒,男人照例找老婆“活动下筋骨”,然后便睡死了过去。

姑娘放火之后也没跑。

一家四口整整齐齐,全都烧成了焦炭。

据说连邻居的房子都被火燎没了大半。

大年夜的,因为喝醉没人喊叫,火光直照亮了半边天空。

等村人们发现,七手八脚过去救火时已经来不及了。

好在邻居一家子去了别处过年,不然怕也要受些损伤。

邻居过了个年,回来发现房子没了一半,连道晦气。

但隔壁全家已然惨死,他们竟没地儿喊冤。

事情闹得很大,村正不敢隐瞒,天一亮便匆匆上报。

县令大人派了有经验的衙役和仵作,结果很快被查了出来,北山村顿时哗然。

然而纵火的那个已经死了,男方的亲戚也没人替他家喊冤。

且女子出家从夫,该负责的那个“夫”已然化成一坨焦炭。

事情查到最后,竟就这样不了了之。

于欢听到最后,很是迷茫,轻声问了句:“父母逼迫成婚,官府不管吗?”

小林哥道:“朝廷重视人口,不会拦着的。再说,父母之命不可违抗。她便是反抗,也得叫人说声不孝,还要骂她祸害全家。县令大人又能怎么管呢?”

于欢抿唇不语,两人安静了下去。

同桌之人却又来了谈兴。

有心软的叹一句女子可怜。

便有人反问:“那女子父母就不可怜吗?她家据说穷的很,原就生计艰难。她竟还挑三拣四不肯嫁人,非要在家做‘剩女’。全家都要被她拖累死了。”

一时七嘴八舌。

有说女子家可怜,好好一个女儿就这么没了。

有说男子父母可怜,花彩礼取回新妇,竟因此把命给丢了。

又说那男子“只是”打两下老婆,也算不得大错。纵有些“小恶”,又“何至殒命?”

还有人说那邻居最可怜,好端端过个年,家便没了。

期间又有人说那女子也是活不下去,不然万不会狠心连自己也给烧了。

终究死者为大,众人咂摸一回,到底把“妇人不对”这句评语咽了回去。

说来说去,里头竟是没有一个坏人了。

…………

众人津津有味讨论一回,最后只得到一条“有用”的经验:烈妇不可取。

席间有几个年轻人关系不错,是这场讨论的主力军。

一带着毡帽的男子刚说完“娶妻娶贤”,便被同伴笑话了:“就你家那位!前个儿我见你一瘸一拐的,怕不是被老婆从床上给踹下来了吧?”

一时间,哄堂大笑。

话题便向着房内事狂奔而去。

于欢全程再未发一言,小林哥也是个不爱说话的,只安静吃饭。

倒是小石头年纪小,爱听热闹。

这孩子半懂不懂的听了一回,转过头来问于欢:“舅,你说到底是谁错了呢?”

谁错了?

全都错了!

最错的是这狗屁的世道!!

然而这话她不能说。

于欢咬牙微笑,笑容中露出一股血腥气:“我不知到底是谁错了。我只知一点,若有人敢欺负咱们,我砍他全家。”

小石头懵懂点头,挥舞起小拳头:“对,砍他全家!”

小林哥闻言,转头看了于欢一眼,没说话。

…………

正月的时候,于欢给队员们又夯实了一遍那本《幼儿园必认汉字》。

二月一开始,于欢在空间里操纵工具在木板上刻了一版识字大全,靠着墙壁立在院子里。

让大伙儿有事没事就去看看,自己查漏补缺,便放开手教其他内容了。

书籍作为思想的载体,其中难免掺杂当政者想要的东西。

君臣父子那一套,于欢看着恶心,也不愿意教。

干脆跳着来,只教些实用的内容。

她先把百家姓给教了,之后又在其他文章里找能用的来教。

今天教:“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。日月盈昃,辰宿列张……”

明天又教:“一而十,十而百。百而千,千而万。”

问就是“书都没了,记忆不全”,于是只好跳着来。

李县令送的四书她也有看,又在里头找些能用的来教。

偶尔还会教上几句诗词歌赋,给大家开拓下眼界。

于欢既不想让她这些“学生们”被书中糟粕同化,也不打算教他们现代思维。

生在这个年代,有些思想是非常危险的。

照做了,可预见的所有下场都是头破血流。不去做,便只会越来越痛苦。

比如于欢。

她虽一直让自己抽离在外,也时刻告诫自己不属于这里,她也没有能力改变世界。

却仍难免在酒席之上“愤世嫉俗”一回。

与其如此,还不如不要明白。

掌握些实用知识,好好过完这一生。

对于这些学生,于欢之所为,用心可谓良苦。

她似乎,越来越像个“先生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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