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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第 10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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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迟昱拥入怀里的瞬间,黎默感受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体温和气味,那样温暖,那样好闻。

像是在风雪中行走的旅人终于找到了安全的小屋,在壁炉旁边坐下,又被主人递过来一杯热茶。所有坚硬的防备,不得不承受的风霜,都被这一杯热茶融化。

黎默鼻子一酸,竭力忍住要掉落下来的眼泪,却又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。

他用脑袋抵着迟先生的肩膀,任由眼泪掉落在地板上,不让自己的眼泪弄脏了迟先生的白衬衫。

男人一语不发,只是笨拙地轻拍黎默的后背,显然他也没有安慰过别人,不知道该怎么做。

“我没有被吓到。”黎默声音哽咽,埋着脑袋不肯抬头,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太丢人了,不敢看迟先生的表情,怕他会笑自己。

迟昱顿了顿动作,顺着黎默的话,给他找好了借口,说:“那是眼睛不舒服吗?是不是我刚才突然开灯,照到你的眼睛了?”

黎默攥着拳头,小幅度地点头。

“客厅的灯坏了,我去买了新的灯回来。”迟昱失算了,他看过门口的监控,黎默周末送外卖会晚一些回来,一般要晚上七八点才回到住处。

迟先生不是去约会。黎默用袖子快速擦掉眼泪,视野终于清晰,也看见他提着的那个大袋子,里面是一个装着灯具的盒子。

“我可以帮忙吗?”黎默伸手勾住袋子的提手,他们的手指隔了一段距离,抬眸望向迟昱。

他的语气带了几分小心翼翼,克制而疏离,这种“客气”轻微地刺痛了迟昱。

刚才抱住他的时候,他也不愿意向自己靠近,而是用脑袋轻轻抵住他的肩膀,两人的中间好像有一堵迟昱看不见的空气墙。

“当然可以。”迟昱松开了手里的袋子,将它交给了黎默。

黎默提着袋子回到客厅,用手机开了手电筒,开始拆盒。

天还没有完全暗下来,只是屋内光线不足,有些昏暗。

迟昱换好鞋子,从玄关走进来,步伐不似平时的轻快,反而多了一些沉重。

以迟昱对玩家的了解,他说没有被吓哭,就是没有被吓哭,没什么好撒谎的,那他为什么会哭?是在外面工作的时候受了什么委屈吗?

迟昱看着手脚麻利拆盒的黎默,觉得现在并不是聊这个话题的好时机,而且如果他想要告诉自己,刚才在见到他的时候就会说了,现在不说……

或许他们的关系还没到可以诉说烦恼的程度。

迟昱从工具间搬了一张梯子过来,登上梯子,先把原先的旧灯具拆下来。

黎默举着手机,用手电筒功能给迟昱打光。

外面的太阳终于下山了,客厅里的余晖像退潮的潮水,一下子暗了下来,只余黎默手里的手电筒最为明亮。

迟先生的手指修长好看,指甲修剪圆润,手指关节处透着一点粉色,他拆下一颗颗装饰用的棱状水晶球,球体碰撞时发出沉闷的声响,摇晃间在光中折射出绚丽的光彩。

黎默的心神却不在他手中的水晶球,而是被迟昱所吸引。

他在黑暗里,望着唯一的光亮,就像观众在舞台下,看着舞台上熠熠生辉的明星。

“你以前也换过灯吗?”黎默问。

迟昱把水晶球拆下,放进袋子里,继续拆下一颗水晶球,动作娴熟。

“换过啊。”

“之前听迟先生说家里会请保姆,我以为这些小事情应该会请人来做?”黎默和迟先生相处久了,也能察觉到他的家境肯定不差,无论是他表现出来的教养,还是吃穿用度,都不像是会委屈自己的人,肯定被养得很好。

迟昱垂下眼眸,底下的灯光太刺眼,看不清拿着手机那人的神色。他攥着那颗水晶球,缓缓开口:

“我高考那年,爸妈找到了他们的亲生儿子,为了不碍着他们亲生儿子的眼,把我送国外去了。那边请人修理的人工费很高,能自己动手的,就尽量自己动手了。”

黎默眼皮跳了一下,这么狗血的事情,他以为只会发生在游戏里。

他的主角二周目就是真假少爷里的假少爷。他的父母比程序设定好的机器人还像机器人,只知道工作,从来不关心主角的生活,连他被家里的佣人虐待,每天都吃不饱都不知道。

每次主角吃不饱饭,黎默都会买道具,给他送去面包和牛奶,还有新鲜的水果蔬菜,毕竟是长身体的时候,当然要吃饱吃好。

小时候的主角很容易心软。

某天主角终于要向父母告状了,佣人便哭着求他,说自己只有这一份工作了,老公还生病住院,不能失去这份工作,主角又忍了许久,忍到他知道佣人离婚了,而且还年薪三十万,才终于跟父母摊牌。

经过此事,他的父母也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改变,只是补偿性地给主角打了一笔巨款。

当时才上小学的主角,又有什么地方是需要花钱的呢?

后来,他的父母年纪大了一些,事业稳定下来了,又想要从主角身上得到养儿子的“情绪价值”。

主角在学校念书念得好好的,突然被家里人叫回去给他爸过生日。

同样是打钱,主角没准备什么生日礼物,于是给他爸打钱,他爸觉得被嘲讽了,当着众人的面打了主角一巴掌,从此主角再没过过生日,无论是家人的,还是自己的。

黎默恨自己不能冲进手机屏幕里,给主角他爸一巴掌。

他养主角养得这么辛苦,就希望主角能够得到幸福,他们为人父母的,还不如他这个屏幕外的玩家。

想到迟先生的身世也和主角一样狗血,还说不定迟先生以前过得有多惨呢。黎默忍不住心疼迟昱。

“我有一个朋友,他的身世和你很像。他也是父母的亲生儿子回来之后,就去国外念书了。他特别优秀,不仅修了双学位,成绩全科都是A,而且还自己创业,年纪轻轻就在市中心拥有一座高级写字楼。

“比起看起来众星拱月,实际上需要仰人鼻息过活的真少爷,我更佩服我的朋友,他独立自强,很厉害。迟先生,你也是。”

黎默的语气充满了敬佩,发自内心地崇拜那位“朋友”。

双学位,成绩全A,自己创业,高级写字楼……迟昱每一项都能够对号入座,听玩家夸自己夸得他耳热,抿着唇,努力下压嘴角。

“很少见你这样夸一个人,你喜欢那个朋友吗?”迟昱明知道看向黎默,会先被刺眼的灯光灼到眼睛,却还是想要知道他的表情,忍不住垂着脑袋,向下看。

黎默注意到迟昱的动作,用手遮挡住手电筒的光,稍稍偏了偏角度,捂在胸前。

光芒透过他的指缝泄出,像是捂住一条无法预知走向的河流,白光与暗红色的光交织,客厅的光线莫名暧昧。

“……”黎默望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眸,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,毕竟他知道自己和主角隔着一个次元,所以他的情感都是单向的,克制的,不求回应的。

迟昱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,并没有多想,像他们成年人都有一套应付不想回答的问题的话术,可黎默不懂那些话术,他的表情呆呆的,好像大脑宕机了。

看来他问了一个玩家回答不上来的问题。

迟昱眯了眯眼睛,这意味着什么呢?如果不喜欢,直接就说他误会了,这个问题就过去了。

那是……喜欢?但是不能告诉他?为什么?

黎默被迟昱探究的眼神盯了一会儿,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心虚,好像当着迟先生的面说喜欢另外一个人,怪怪的。

如果他说喜欢,迟先生会是什么反应呢?

这么想,黎默就这么问了:“如果喜欢呢?”

透着光的手机捂在他的心口,光便跟着他的胸膛震动而起伏。

迟昱望见黎默直白的眼神,呼吸停顿。

他是在试探自己吗?还是在向自己征求意见?

迟昱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,抬头看向头顶拆了一半的水晶吊灯,底下的灯光又随着他的动作,照向他和那盏灯。

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光里。

“如果喜欢,就大胆去追。”迟昱说。

黎默攥着手机,眉头皱了起来。

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从迟先生这里得到什么答案,但至少他知道,他并不想从迟先生口中得到让他去追别人的答案。

“迟先生如果喜欢一个人,也会主动去追吗?”黎默问。

迟昱继续拆水晶球。

底下的光照在晃动的水晶球上,折射出一道彩虹,映照在白色天花板上。

“我会先确认他的心意。万一我的喜欢,对他来说是困扰呢?与其会让他困扰,我宁愿他一辈子都不知道我喜欢他。”

随着天花板上的那道彩虹忽隐忽现,黎默的心情也跟着忽明忽暗,既觉得开心,又有点难过。

开心是自己没有看错迟先生,他很体贴,会为他喜欢的人考虑得那样周到。

难过是想到上次迟先生说的,想给他花钱的“某人”。

“被迟先生喜欢的人,一定很幸福吧。”

迟昱听青年的语气,仿佛在艳羡着某个连迟昱都不认识的人。

他伸手抓住不停晃动的水晶球,把天花板的那道彩虹攥进掌心,问:“小黎,你幸福吗?”

黎默回过神,下意识答道:“还可以啊。”

搬进新房子,涨了工资,有了存款,还有一位待他很好的室友,怎么也谈不上不幸。

迟昱得到黎默寻常语气的回答,笑了笑。

不知道是在笑某人,还是在笑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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