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与金惑这种性格完全迥异的人能纠缠那么多年,纯粹是因为那场秋天的遇合。
那还是十多年前,我十六岁,刚上高一不久。
那时候的耶城还未开发出像后来那么多的高楼大厦,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,天尚蓝,夜晚还能看见萤火虫和星辰。
我当时就读于耶城一中,每个月放一次月假,一般二至三天。
那一年的气候凉得比以往快,开学后不久,暑热便很快消散,路边的红叶一眨眼间便飘萧,掠过头顶的大雁开始南飞,郊野的路两侧呈现出对比鲜明的画面:丰收后的硕果累累与无人打理的蔓草堙路。
期中考试后不久,学校放假了,我刚走到市郊自家的自建房门口附近,便听见了母亲和继父的吵架声。
“钢琴就算了,男的学跳舞?看看你儿子这林黛玉的德行,我看你最好把他送拳馆,不然迟早养成个女儿!”
“你以为我想啊?算命的说他不学跳舞我们全家一辈子都走霉运,都得受穷!那老师也说他有天赋,送他去打拳,我看是拳打他还差不多!再说,不学跳舞难道学你喝酒抽烟打牌三高齐全?”
“扯老子干什么?看看你娘儿俩!做娘的像杀猪的男人婆,崽子像细皮嫩肉的姑娘,你以为我不知道?你大女儿死得早,你过不去那道坎,天天睡觉都喊她名字,我看你就是想把他当姑娘养。这下好了,养得娇生惯养不说,一天到晚绷个寡妇脸跟欠他钱似的,就我说赶紧送泰国得了!”
“你这满嘴浑话的醉鬼才该滚去泰国!”
须臾,一个描着蓝色云纹的瓷碗被扔出来,盘底正好嗑在门口的台阶上,四溅的碎片瞬间蹦开。
母亲的视线追着那摔碎了的瓷碗看向门口,一看见我后,她那眼窝窈陷的眼睛里分明有喜悦,但稍纵即逝。
她扫了我一眼,嘴皮子动了动:“回了?”
“回来就进来,跟哑巴似地杵门口,你要饭啊?!”
我解下书包,换了拖鞋,在玄关处规规矩矩地整理好白球鞋。
进门时,我刚好与拎着酒瓶出门的继父擦肩而过。当时,他狠狠朝脚下唾了一口,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斜了我一眼后,将手插在裤兜里,优哉游哉地出门了。
“又出去打牌!”
母亲随手捡起一个穿坏了的拖鞋朝他砸去,但没砸着,她转身,与正收拾玄关杂物的我撞了个正着。
她原本就脸色铁青,忽然扬手,一巴掌拍在我背上。
“走路一点动静都没有,一天到晚文静得跟个女生样,枢帆都比你像个爷们!”
枢帆全名叶枢帆,是我的亡姐,比我大七岁,很开朗外向,多年前在一次事故中触电身亡了。
她离去之后,母亲便带着我从大都市洛城转学到了耶城,如今已经快十年了。
说到我的亡姐时,她的声音更大了,眼睛里明显有伤心一闪而过:“她性格比你活泼,嘴巴也比你甜,哪像你天天像个闷葫芦?!还这么瘦,脸又像个女娃子,将来哪个女的愿意嫁给你?!”
“男子汉大丈夫长得高大结实粗壮才讨人喜欢,你爸说得对,要不是那算命的说你就得学跳舞,不然我也不支持你去,哪有男娃学跳舞的道理?”
对于母亲的责骂我早习以为常,不反驳并非是我认同她的话,而是不想惹得她更加唠叨。
我刚进卧室,便注意到卧室应当被母亲搜查很多遍了。余光里,她一直在看我。
忽然,母亲朝我扬了扬手,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本书:“你花钱买的?天天不好好学习,老看这些闲书,别把成绩看退步了。再看我可就给你烧了。”
一说完,她将书扔到我床上:“下不为例。”
我扫了一眼,有片刻的心虚,那本书是三岛由纪夫的《假面的告白》,是我十六年来第一次收到的礼物。
我连忙道:“是朋友给我的,他转学了。”
“所以呢?隔壁陈老三她家外甥女考上洛大了,将来的学费都由街道办包了。枢念,你无论如何都得给我考上,要不然,我这么些年的努力就白费了!”
“你姐她当年的成绩考洛大绰绰有余,你无论如何都得圆上她没完成的梦!”
洛大即洛城大学,是全国前三的高等学府,也是所有小镇做题家心中最神圣最理想的大学。
“你刚刚那是什么表情??不是我说你,要不是你我会这么辛苦?!花最多的钱送你上各种贵得要死的补习班,我图的是什么?!”
“我还不是图你能从这个破家走出去,你倒是有一点能明白我的苦心吗?!”
刚一回家,我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被母亲不断耳提面命,我知道母亲是因为继父又出去打牌的事迁怒我了,那男人是家里目前唯一的劳动力,掌管着经济命脉,她无法向他撒气,便只好迁怒于我。
我心底叹了口气,照旧没反驳,沉默或许是消解一切争端的最佳办法。
但接下来,我的沉默反倒点燃了她,她又大声道:“你说句话啊!这一棍子打不出个屁的性格到底是像谁?!枢帆根本不这样!”
她瞪着我,将因为干活而有些脏污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:“我怎么那么命苦,要是枢帆还在就好了……”
瞥见她超出实际年龄的很粗糙的手时,我终究什么话都说不下去。母亲为这个家一直很操劳,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。
明明我的长相不像亡姐,但母亲在我小时候就会时不时将我当成她,甚至会让我穿上姐姐的衣服,好令她睹物思人,开口闭口动辄就是“要是枢帆还在就好了”。
我刻意掸去这些,我知道我们母子俩应该互相原谅。
此刻,我脑子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——我下午与人约好了,五点钟的时候要给一个咖啡厅弹钢琴。
那家咖啡厅坐落在一家大型商场的一层。
半个月前,我有回路过时,咖啡馆还未开门,我当时无事可做,便在门口的钢琴前即兴弹了一曲《菊次郎的夏天》。
那天,或许我的表演很不错,一度引了不少路人驻足。
刚好,那咖啡馆的经理也是围观的人之一,听完后便与我聊了会儿天,说我形象气质很好,可以给他家招揽生意,便邀请我去兼职。
母亲是绝无可能允许我打工的,但我实在太想要零花钱了,便偷偷摸摸去了两次。大部分都是周末。
为了让母亲消气,我将期中考试的结果告诉她,是全校第一名。
她的表情总算和缓了些,提醒我:“记得要再接再厉,可别骄傲自满。人一旦开始骄傲,下回就一定会跌得很惨。”
我连连点头,趁机询问她我下午是否可以出门的事,我告诉她我的作业已经做完了,五点钟我与两个男同学约好了一起去市图书馆,如果我再像之前一样失约,到学校里我会被孤立。
母亲一听我要出去,脸色一变:“一回来就往外跑,你还记得你是学生吗?再说,你说是男同学就是男同学?是不是女生邀你出去?!”
“你老家隔壁村有个女生上吊了,才十六岁就被人搞大了肚子,那男生后来也跟着跳楼了,他妈气得直接精神失常,现在还在医院里……枢念,你要是敢搞出这等丑事出来,你我就只能断绝母子关系了!”
母亲的眼白很多,斜睨过来时像在翻白眼,她警告了我几句后“啪”地一声将卧室的门关上了。
我从床上拾掇起那本朋友送我的《假面的告白》,发现书皮已经损坏了。
我小心地弄平整,又用胶布粘了粘,意外发现从里头黏得很紧的两页间掉出了一张薄薄的照片,只有四分之一巴掌大,上面是期中表彰大会上发言的我,白衫黑裤,垂眸端站,很文静,很秀气,乍一看有点像女孩。
送我书的朋友叫周瑀泽,他们全家都移民了。
那是一个个子很高的性格很外向的单眼皮男生,家境很好,比我长一岁,留着美式前刺头,是我的同桌,也是学校里少有的主动跟我交好的人,对我有些死缠烂打,曾数次埋怨我不理他,说我太高冷。
我并非不理他,只是满脑子学习,没时间陪他聊他喜欢的篮球和滑板还有电子游戏,况且那些我也不擅长。
周瑀泽长得很帅,又很会打篮球,曾经带队拿了校篮球赛冠军。因此他在女生间很受欢迎,递给他情书的人很多,他的男生小跟班也不少。
我因为和他同桌,拜托我给他递信的女生也有几个,几乎都是隔壁初中部的。
至于我们能同桌这件事,据他说是他找老师调的,他的原话是:“我告诉那老头子我只有跟你同桌才能静下心来学习,否则就只能坐最后一排去当搅屎棍了。”
但接到那些情书时,周瑀泽曾当着我的面将它们揉成一团,拍了拍胸脯说:“你可别误会,我没想过要跟她们交往。”
我那时有些困惑地看着他,他却很快换了话题,抓了抓脑袋:“叶枢念,下次再有球赛你来看我打篮球吧。”
“到时候我一定拿全场最高分!”
但接下来的篮球赛他再没能所向披靡了。
很快,隔壁高一(四)班来了个转校生。那是个常年住在国外的富二代混血儿,他一来就引爆了学校的人气,第一场比赛便把周瑀泽打爆了。
据班上的同学说,那人兴趣爱好和周瑀泽差不多,都是篮球、电子游戏、滑板、冲浪之类时髦的东西,但他个子比周瑀泽高,长得也比周瑀泽更帅,家里也更有钱,篮球技术也更好。
甚至,他的撩妹技术都比周瑀泽强,女生们到处都在讨论他。
那人似乎天生是周瑀泽的克星。他在那场篮球赛中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全场最高分,以一己之力带飞了原本一直输的队伍。
顶级的容貌加上超高的球技,以及一看便是大户门庭养出来的富家少爷气质,他理所当然一举成名,成了耶城一中篮球场的焦点。
那时候的耶城学校里能出现这等人物,是值得学生们闲聊三天三夜的事,尤其大家都说他长得比明星还帅,家里还有钱得能排进耶城首富的地步。
于是,一度在女生间呼风唤雨的周瑀泽很快便失宠了,原先不少为他加油呐喊的女生都倒戈向了那一鸣惊人的转校生。
那人便是后来与我纠葛数年的金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