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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校门口觅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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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生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时静萤,他身后的男人却靠近林翊楠,十分殷勤的上前问候道:“好巧啊林总,您怎么会来这?难道是,林总有年纪小点的妹妹?”

“我家独生,只是恰好经过这里,被校门口的小吃太勾起馋虫。”

“林总还真是接地气啊。”

时静萤听他们客套聊工作,转身跟小谢排在炸串摊前,炸年糕跟娃娃菜迅速点好,又要了一根炸淀粉肠,看着老板熟练的刀工,淀粉肠用刀开花,丢尽油锅里炸得酥脆。

感受一道灼热而执着的视线,时静萤有些无奈,男学生再度站在她眼前的时候,时静萤不免被他持之以恒的耐心打败,笑容也无奈,可不等她开口拒绝。

他身后的应该是同班同学,还不忘在后面调侃,“迟之恒你的爱情来咯。”

时静萤没有回答,眼下这个情况,她要是回答,那些起哄的同学肯定免不了开玩笑,时静萤只当他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,接过老板递来饭盒盛着的炸串,跟小谢分食交谈。

不料那男生被时静萤无视,反而更加想时静萤正脸瞧他,更有同班同学在一旁煽风点火,“人家当你是小孩,压根不理你欸!”

他更加不满,皱眉,满身戾气的凶走同学,又缠上了时静萤。

时静萤举着长签子的手腕他一拽,伸手给小谢的炸串也抖了一下,险些戳到小谢的眼睛。

时静萤将炸串换了只手拿,恶狠狠的将那男生缠着的手甩开,也不顾他一脸受伤的表情,急切上前安慰道,“小谢你没事吧。”

“没事没事,压根没碰到。”小谢虽然安慰着时静萤,可眼里也是惊魂未定,好险,跟小时候老妈织毛衣的时候靠近她一样,总觉得要被戳瞎。

时静萤堵着一股气,看向男生的眼神也不再善意,出口的话尚且保留着客气,留有三分余地。

“我刚刚沉默已经代表拒绝,你同学虽然是起哄开玩笑,却也没有说错,我们只是陌生人,你对我而言,跟这来来往往的学生没有分别,如果不想被人当小孩,就要懂得识趣,不要再来缠着我。”

锐利泛着冷意的眼睛盯着男生,时静萤一向温柔,眼下却如坠冰窖般冷彻,散发着生人勿进的寒意。

那男生的执着被时静萤冷寂的怒火与一番话浇灭了一些,可却仍旧有些不舍,他伸了手想道歉,却发现时静萤带着小谢已匆匆离开。

时静萤拉着小谢就去找林翊楠,“林翊楠你聊好了嘛!”

那男生也追了上来,低声跟小谢道歉,顾及老爸在场,不敢多言。

“好了,走吧。”林翊楠余光早已瞥见,看到时静萤气得冷脸,不由得有些好笑,“还想去哪里?”

时静萤安慰着小谢,恢复方才的温柔,询问道:“小谢你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?”

“想去旁边的文具店,最近实验报告写多了,笔都快用完了。”

小谢主动提议来吃校门口的小吃,自然是早有预谋,实验报告写得多,存量告急,网购是来不及了,来这边正好去文具店买一些,也算是故地重游。

“我也好久没有去过文具店了。”时静萤的目光有些怀念。

上学时期,对于时静萤而言,校门口的小吃摊跟文具店都是学生时代的避难所。

上完一天的课,出校门时,早已是饥肠辘辘,更别提烧烤摊飘来的风勾引馋虫。

烧烤摊前总能发现她的身影,炸串,炸里脊肉,从未吃腻歪。

偶尔爸妈忙,外公来接会在回去的路上给她买个糖饼,那时候的价格便宜,才一块钱,方饼也才一块五,糖饼的甜来不及细细品尝,那红糖就漏在手上,方饼里都是瘦肉调味,咸香四溢。

若是跟好友结伴走的话,捧着烧烤到在文具店里,跟好友穿行来去,挑选五颜六色的笔来做上课笔记,选一些花里胡哨封面的笔记本来写笔记。

荧光色的索引贴也吸引着时静萤的视线,老板看时静萤很是亲切,新进货的食物系列的橡皮,不停的向时静萤推销,时静萤哪里忍得住。

当即买了一套,精致好看的食物橡皮不舍得用,又买几块普通的橡皮对付,挑的自动签字也要戴着皇冠那样端庄好看,像是女王的法杖,写下的不是晦涩的数学公式,而且满足她奇思妙想的咒语。

草稿纸上还有同桌自制的游戏,铅笔手绘的画面也精致有趣,不输给现在市场上的游戏。

几人走到文具店,基本都是小学生,林翊楠跟时静萤的个子高挑,在小小的文具店里鹤立鸡群。

“老板有没有0.38的笔芯啊。”是位小朋友,声音稚嫩,语调又轻。

闻言的林翊楠会心一笑,转头跟时静萤说道:“我记得你以前也喜欢用细细的笔,用的笔芯还都是0.35、0.38的,之前还专门买0.25mm的六角笔,只可惜停产了。”

“这么久的事情了,你还记得啊。”

“怎么会不记得,还有那支小英的笔,我还留着呢。”

时静萤迟疑了一下才回想起来,作为当事人她当然记得,只是隔着的时间实在太久,林翊楠突然提起,她也是愣了一会才想起来。

她那段时间喜欢买各种花里胡哨的水笔,有一只笔盖跟竹蜻蜓一样,粉白条纹相间。

还有一支笔盖是小熊□□的电视机,按一下又会有不同的场景。

笔盖做成小老鼠脑袋,笔杆处又有小老鼠尾巴。

各种各样、稀奇古怪的笔都收纳在她百宝箱文具盒里,别的女同学看见也喜欢,时静萤也大方,如果询问的不是最喜欢的那几支,她也愿意送给别人。

那支叫小英的笔,与其说是笔,不如说笔盖完全做成了一个娃娃。

天蓝色头发点缀着粉紫色蝴蝶结,交领衣服,衣服下摆部分收身,褐色的印刷字体写着小英这两个字。

或许是因为前两天在新华书店,她跟小表妹去买书,小表妹喊的那一声“小萤姐姐”正巧被林翊楠听到。

家人喊得熟稔且习以为常的小名被林翊楠宣之于口,不知为何,时静萤脸通红,追着开玩笑乱喊的林翊楠。

而他,去找那位女同学,请她将时静萤送的那支笔,转赠给他,然后笑吟吟地拿着笔在时静萤面前乱晃。

笑容憨态可掬的娃娃,笑眯眯的从他的手中探出。

“时小萤!”

这是时静萤难得能接受的,不至于太炸毛的称呼。

看到自己送出的笔,兜兜转转在林翊楠手中也有一些疑惑,可是很快便猜到,他要来这支笔是调侃她,因为小英这个词跟她的小名很接近。

可看他把笔握在手中,听他笑声爽朗的说道:“已经是我的咯。”心脏砰砰地跳得震耳欲聋,也垂下眼帘不敢看他。

时静萤至今不敢问林翊楠当时的意思,生怕自己多想,又觉得他在撩拨自己,林翊楠眼下提起,她也惊讶道:“我都差点忘记了。”

“我现在有工作,你多挑几根,林总签字笔不能没有啊。”她笑着开玩笑,可林翊楠却气得扭脸,像是对她忘记了心怀不满。

时静萤扭头就去找小谢。

小谢挑笔在包装纸壳上试写,提顿起伏的一手行书,笔力遒逸,雄健飘逸,一收笔,就收到时静萤急不可耐的夸赞。

“小谢你的字太漂亮了!你的字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好看吗?”

“小学的时候虽然去学写字,但落笔还是蛮稚嫩的,很久没有动笔,突然有一天笔捡起来写的时候,发现字迹变好看了许多。”

在时静萤一脸震惊的神色里,继续说道:“以前的高中管得严,跟朋友网上聊不够,一周中的闲暇时间,会跟朋友互通书信,她的字漂亮,我把她的信当字帖临。”

“难怪呢,你硬笔写得这样好,那你会写毛笔字吗?”

“不算好,但也算业余爱好,春联会自己动笔写。”

“真好。”时静萤默默感慨。

被数字洪流裹挟的世界里,还是有人喜欢拿笔写字的乐趣,只是时静萤觉得毛笔字也因为不那么日常,在她眼中变成书法篆刻一样的手艺。

时静萤挑了几根笔,最终却拎了一大袋子本子跟笔。

小谢都忍不住笑得:“你没看到老板算账的时候,笑得像朵花一样。时小萤你这是去进货啊。”

“我也不经常去文具店,一次性买多一些,笔的话反正都要用嘛,大家算实验报告的时候,都找不着笔。”

“天都黑了,早点回家吧。”

几人并肩走着,林翊楠突然开口:“时小萤,回去的路上要不要买只鸭子当夜宵?这会人少。”

“本来我是很想吃,被那烟味熏得,一想到鸭子就想到那股烟味,还是算了,想想都没胃口。”

“时小萤我车停在那边,那我就先走咯。”小谢摆了摆手。

“明天见小谢,路上注意安全。”时静萤踮着脚对着小谢遥遥挥手。

上了副驾驶,一躺下来顿时觉得自己累了,降了车窗,蓝墨似的天,两边橙黄的路灯灯盏都亮了,照映下来的光又亮又暗的。

“吃顿夜宵再回家吧,晚了你肯定要饿。”

“你好了解我。”时静萤一提起就满腹怨气,“那小朋友非找我要微信号,缠着我的时候,我手里的签子那么尖,还差点扎到小谢,我真的吓死了,那会根本吃不下去。”

“那我打个电话,让他爸好好管管。”

“算了算了,我也不想欺负小朋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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