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明玉走了,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半片云彩,可已经被挑起了好奇心的孙时越不干啊!
于是顾不得这两年家里的规训,孙时越帷帽一盖,嗖嗖嗖的一阵疾跑,就再度撵上了人。
——他是真的好奇啊!
沈明玉,比他大两岁的学姐兼师姐,上辈子在学院,着实不是寂寂无名。
她是校园榜众选出来的系花,是专业成绩常年保持前五的学霸,更是孙时越入学以来,在宿舍听过谈论最多的女性角色。
问,这样的美女加学霸,能没有人追求吗?
答,简直不要太多。
只可惜,三年时间,没有一个成功抱得美人归。
她的生活枯燥无味,上课,睡觉,打工,研究。
以至于后来小团体之间都开始流传她和她那位大导师的桃色绯闻。
——恐怕整个学院,除了沈明玉自己玩的好朋友,剩下的也就只有同样入了那位大导师眼的孙时越清楚明白。
什么桃色绯闻不绯闻的,跟了这个大导师,命都快搭进去了好吗!
就这样仿佛一直都是性冷淡的沈明玉,现在,在这个陌生又诡异的时代,有了喜欢的人?
妈耶,孙时越胸腔里的好奇都快爆炸了好吗?!
死缠烂打,紧追不舍,然后一刻钟后,孙时越终于晓得了沈明玉喜欢上的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你以为是嘴巴闭得比蚌还紧的沈明玉,终于被他磨的开了口?
不,是他在拽着沈明玉衣袖死缠烂打了一刻钟后,就是那么巧的,迎面撞上了那个男人。
——你要说,街面上的男人那么多,他怎么就能认定对方是沈明玉喜欢的那个?
不用看其它,就看本来被他烦的眉头紧皱的沈明玉,一瞬亮起来的眼神就知道了。
呵!女人。
孙时越刚顺着沈明玉目光投过去的视线,本来是审视而挑剔的,毕竟患难两年,两人的关系早和血缘上的亲姐弟没差了,这姐姐见识少没经验,可不就得他这个当弟弟的把把关?
可当他掀起眉眼,气势汹汹的看清对方样貌的那一刻,他秀丽的杏眼瞬间便瞪成了圆葡萄。
这男人,这男人——
孙时越原本也打算长这样的!!
距离两人四五米的地方,有一男子正静静的望向这边,准确的说,是望向孙时越。
男人看上去二十四五,锐利五官,凌厉线条,一身泛着光泽的灰色锦袍穿于身上,越发衬得他身高腿长,宽肩细腰。
明明孙时越头上戴着富家公子常用的特制帷帽,薄纱似雾,从外头哪怕凑的很近也瞧不清里头眉眼,可男人漆黑的眼,就是那么准确无误的对上了孙时越的眼睛。
拥挤的人流成了背景,嘈杂的噪音自动屏蔽,两个男人的目光隔着帷纱相望,这一刻,谁也没先开口讲话,心里头的思绪却皆是沸腾。
孙时越这边,那不必说,就是一阵心神荡漾。
——这男人怎么这么会长?那眉那眼,那肩那腿,那凌厉的眉峰,那极具力量感的细腰……
啊啊啊!
他前世今生两辈子,都想长这样啊!都想长这样!
——啊啊啊啊啊啊啊!!
而谢玉砚这边,他自幼感官比平常人敏锐许多,所以此时此刻,透过朦朦胧胧的雾纱,他几乎能将对方模样看得完全。
弯弯眉,杏仁眼,白雪肤,樱桃唇。
特别是那双眼睛,晶莹剔透,不含杂质,哪怕自己如此无礼,隔着帷纱窥探闺中男子的容颜,对方亦不曾恼怒,回馈过来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纯澈干净。
多么般配的一对佳人啊。
若谢玉砚是个君子,那么他此时此刻就应该远远走开……不,不只此时此刻,他应该在后面的每一刻都远远走开。
但可惜——
谢玉砚他不是。
两人的对视说来话长,但其实在现实中也就是那么一两秒,待谢玉砚收回窥探,目光轻轻的在两人身上扫过,英挺的眉目间浮起一抹对于两边猝然相遇的惊讶,如此作态,竟也没有丝毫让人觉得不对。
沈明玉眉目间的喜悦直晃人眼,几个大步便凑到谢玉砚面前,笑靥如花。
“谢——”
呃,满心喜悦一时暂停,说到称呼,沈明玉有些犯难。
她该怎么叫呢?
前后两次会面,一次昏暗夜晚,心潮澎湃间言语失礼。一次莽撞伤人,相伴着去医馆后只顾惊叹。
沈明玉好像还真没在称呼上称过对方。
是跟随大众对其的称呼,称为谢家主?还是讲究一点,遵随我国习俗,对我朝未嫁男子统称小郎?公子?小哥?
——是的,两日前沈明玉刚知道对方姓谢,且为这个时代少有的男性掌权人后,两日后的今天,她就已经顺着这条线索,花几个铜子,在人潮最密集的茶坊坐一下午,顺利摸清了对方的婚嫁情况。
至于占用了更大篇幅来描述的功绩、产业、财富……
沈明玉左耳朵进,右耳朵出,只笼统的记住了对方是个现实版的古代霸总,剩下的全部心神,都在为这一件事欢呼。
没成婚,哈哈,他还没成婚。
此时哈哈傻乐的沈明玉却是不知,就因为她这两日毫不避讳的打探之举,后续又会为两人之间增添多少蜿蜒曲折的小误会。
啧,当然,那都是后话了。
就说这个时刻,谢玉砚是多聪明一人,几乎是沈明玉话刚停顿,他的目光便紧随而来,然后下一句,便已经贴心的想好称谓。
“我年龄比你大,叫声大哥便可。”
如此稍显亲昵的称呼,沈明玉却从善如流,甚至眉目眼梢间的喜悦扩展的更大了。
“谢大哥,好巧,咱们又见面了。”
谢玉砚的唇角也跟着扬起,锋锐的五官都随之柔和了几分。
“是挺巧,我今日得空,便来街上随意转转。”
落后两步眉眼弯弯的文书听到此言,继续微笑。
嗯,是的,公子就是闲来无事随便出来逛逛然后巧合的遇到你的,不然还能是什么原因呢?
难道还能是,专门遣了人注意你,然后在一大早收到报信,说你被你的前未婚夫堵住见面后,扔下手里厚厚一摞的账本,就直接来了你俩见面的附近?
他公子这么成熟的人,怎么会做这样幼稚的事?
呵呵。
文书的吐槽无人得知,这边,沈明玉和谢玉砚寒暄过后,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,盛载着流于表面的微浅笑意,终于又瞥向了被沈明玉留在原地,身着富贵锦衣,头戴帷帽的孙时越。
他这次没再找寻对方目光,而是一掠而过,然后一挑眉,望向沈明玉,神色好奇。
“这位是……孙公子?”
直到被语言提醒,沈明玉才意识到她今儿个不是自己出来的,身边还跟了位孙时越。
不过——
沈明玉望着谢玉砚,有些惊讶的瞪大眼睛。
“你……你知道他?”
与此同时,孙时越的眼睛也是于帷幕下瞪的溜溜圆,和沈明玉异口同声。
“——你知道我?”
一模一样的表情,一模一样的神态。
将两人样子尽收眼底的谢玉砚,墨黑眸子越发漆黑,唇角上扬的弧度却没变,再开口,还是和刚刚一样的温和语气。
“一家金玉楼里偶然见过,孙主君带着孙公子在挑佩饰,当时孙公子旁边小侍手里拿的,就正是这只帷帽。”
孙时越听的迷茫。
“抱歉,我好像没什么印象……”
要说去金玉楼采购东西,这他是记得的,毕竟一年会去两三次,那可是他拥有值钱器物的唯一来源。
但,他真的不记得自己见过对方啊。
按理讲,若他在这个时代见过这么帅这么酷还这么有型的男人的话,他绝对会印象深刻啊,怎么可能像现在般转头就忘……等等,对方说的会不会是原主?
孙时越急速眨了眨眼,然后赶紧呵呵笑着应承下来。
“好,好像是见过……呵呵,你看我这人,记性真是越来越差了。”
“无妨,本就是一面之缘,孙公子不记得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——话说,他要是能记得,那才是怪事呢!
谢玉砚没有说谎,一年前,谢玉砚于金玉楼确实见过他,只那时,一个是楼下被伙计接待的闲逛散客,一个是楼上和老板字字珠玑的合作伙伴,他嘴里所谓的见过,也就是谈累了去外头走廊透透气,然后一眼扫过楼下,饶有兴趣的驻足了几息而己。
若非认识了沈明玉后,谴人查探过往翻出了孙时越这个人,恐怕就连好记性如谢玉砚,也不会记得这位孙家公子具体的样貌形态。
说到底,就是个借口。
不然他要怎么与人招呼?
直接告诉人家,我查你未婚妻时顺便查了你吗?
啧!
然后,与人寒暄过后的谢玉砚又将视线对上了孙时越,他的表情不复刚刚带笑,反而轻挑眉峰,眸子里带了点惊讶。
“不过,孙公子此时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
“啊,我……”
孙时越挠头,正思考着该如何回答呢,不想对方下一句——
“你不知今日候家小姐上门提亲?”